飞海产业园区运营与产业服务

资料说明

资料提交及后续核对说明

查看通知公告

按资料名称、版本和项目用途整理材料,敏感文件另行约定传输方式。

提交项目沟通资料时,建议注明企业名称、项目用途、文件版本及本次希望核对的内容。同一份资料存在多个版本时,请标明当前使用版与被替换的版本。

补充与确认

可先发送资料目录,并单独写出缺少的内容和计划补齐时间。涉及经营数据、图纸或证件时,请与项目对接人员约定适合的接收方式与范围。

同时提交多份资料

建议为文件建立简短目录,逐项注明名称、适用区域或设备、版本日期和当前用途。更新某份文件时,注明应替换的旧文件以及涉及的事项,便于接收人员同步核对。

反馈如何对应到文件

收到核对意见后,可将意见编号写回资料目录,对应原文件和责任岗位。修改完成后,再记录采用的新版文件、更新日期和待确认问题。需要空白目录时,可在资料中心下载项目资料目录模板。